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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题名:灵丘县嘉靖元年皇帝勅谕李御史父母碑
客观题名:皇帝勅谕李御史父母碑
其他题名
作  者
年  代:嘉靖元年(1522) 查看1522 年历史年表
地  址: 山西省,大同市,灵丘县,烈士陵园
     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
原物材质:石
原物状况:底部有残损
原物分类:墓碑
数  目:1 尺  寸:185×80
语  言:汉语,
内  容
奉天承運,皇帝勑曰:人
子報親之忠,莫切於頭揚;朝延待士之恩,莫重於褒錫。况乃臺官之績,足微庭訓之良,寵命所加、幽明罔間。爾李素,乃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孟旭之父,累世遥華,一鄉善士。含貞守朴,行素著於家庭;擇友從師, 業遂成乎喆嗣。憲臺列職,禄養已違,禮典推恩,褒章宜厚,用彰潜德,永慰孝思。兹特贈爲文林郎、江西道坠察御史,尚期神爽之昭,益近能靈之責。
わ日:母氏敏勞,義實兼乎教育;朝廷寵數,禮特重於褒封。肆緣報本之心,誕示追口之典。亦惟有德,始概厥名。爾趙氏,乃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李孟旭之母,性本慈良,行惟勤俊。相夫内治,賢聲播於族嫺:教子口庸、嘉續成於臺憲。養違三釜,曷勝風木之悲;光責九原,宜錫絲給之命。兹特贈為孺人,庶其未泯之靈,款此至優之渥。
幼命之寶
嘉靖元年八月初五日
附  注
嘉靖元年(1522)勒石原位置不详,现存县城烈士陵园。螭首无座,石灰岩质。高185、宽 80、厚18厘米。正书。不著书丹人。底部有残损。李御史名孟旭,见载清《灵丘县志》。
其他记载
《三晋石刻大全大同市灵丘县卷续编》第9页
国图编号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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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供稿:刘欣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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