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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题名:天顺年间重筑灵丘县新城记
客观题名:重筑灵丘县新城记
其他题名
作  者:(明)教喻,朱信撰
年  代:明代天顺年间
地  址: 山西省,大同市,灵丘县,
     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
原物材质:石
原物状况
原物分类:祠堂庙宇
数  目:1 尺  寸
语  言:汉语,
内  容
重筑灵丘县新城记
天命今上复正大宝,乃念边陲城池,凡有未固者,咸令修举。都御史马公昂,今兵部尚书也,适奉勅行边,按临蔚朔诸郡邑。未几还朝,与总兵石公享请于上曰:“灵丘逼近边,地势稍坦,城廓颇狭小,且土筑。脱有警,人难凭恃。宜拓五里址,其增筑之。”上报可,部议移文藩司,委大参魏公琳董其事。公深沉有谋干,明决果断,且旧常经营城工之务。遂诣邑总督是役。进父老辈而戒之曰:“作城所以为国卫民也,汝曹勿蚕食而急厥事。如不听,典法俱在,不能为汝曹宽。”又延蔚郡守史公魁而告之日:“兹役也,上欲遭军以筑之,而马公昂惧重困民,随请专委汝曹也。汝宜衡量工作费,按向所陈宽狭之数,如法修筑。务坚厚深广,与楼檐成舍诸具举,庶可毋靡此。”因偕史公循行故城址,会暴风飞沙蔽天,经日不止。大参罔敢惮劳苦,数往还忘倦,相旧城之基,南徙三十步,周匝计满五里之数,使筑焉。史侯既受命,亦早夜趋事,靡稍间盖。侯昔令静乐,治有声,当事知其贤,遂荐举斯州牧,兼任邑事。经始于天顺二年前二月十八日,属县尉韩均辕等各分理其事,且诫以勿骤勿惰,勿暴其民。而民之赴工者,亦偕偕不敢逸,若子之事厥父,毋烦将伯之呼也。阅三月十三日,不逾月而城成。其城高四丈,雉高六尺,厚阔如城;壕堑阔三丈,深一丈五尺。其南瓮门东向,名“承恩”,以京师居东也。总其事者,为本省藩司参政魏公琳;营其役者,蔚郡守史公魁;奔走以共襄厥成者,为浑源吏目裴直、广灵县尉郝福、广昌县尉谷玉、灵丘县尉韩均辕、蔚郡石门巡检邢礼、县驿丞薛普,例得并书。
附  注
明代天顺年间立。教喻朱信撰文。文摘自清康熙《灵丘县志》。
其他记载
《三晋石刻大全 大同市灵丘县卷》地41页
国图编号:0
图  片:本资料尚无图片。为本资料添加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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