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题名:陇西县明正统二年巩昌郡守韩侯德政碑记
客观题名:
其他题名:
作 者:
年 代:明正统2年
查看1437 年历史年表地 址: 甘肃省,定西市,陇西县,
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原物材质:石
原物状况:此碑现已佚失,形制不明
原物分类:杂刻:功德、德政
数 目:1
尺 寸:
语 言:汉语,
内 容:
守为治在政与德。巩昌,雍之西陲,戎夏之交,统州县最远,非才德超绝,何膺是任?宣德乙卯,山东韩侯福擢进士,以行人司正能专对,升守是郡。侯精白一心,询察民情,首铲酷虚,次黜贪奸;民利兴之,民害除之;强者抑,屈者伸。智不得施,谲不得逞,民遂化,远近称神明焉。盖侯之政本乎德,非他守可及。故二载述职,天子以侯治行为首,赐宴南宫,秩增三品,赠以车服。复任,士民欢跃。未几,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,参赞宁夏军务。
附 注:
此碑现已佚失,形制不明。据碑文考证,立于正统二年(公元1437)。本篇录自《巩昌府志·艺文》,作者不详。
其他记载:
国图编号:0
图 片:本资料尚无图片。为本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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